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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继续执行进口花卉免税政策

来源:乡村振兴云南浏览量:18发布时间: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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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省财政厅消息,“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给予云南省花卉种苗、种球、种籽进口税收政策。日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昆明海关、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期间云南省花卉种苗 种球 种籽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促产业高质量发展。

自2001年起,国家给予云南省进口用于科研和种植的花卉种苗、种球和种籽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政策执行20年来,共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超过7亿元,有力、有效推动了云南花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0年,全省花卉实现总产值830.1亿元,出口额达5亿元。其中,鲜切花产量和产值分别为19400公顷、146.6亿枝和115.9亿元,保持全国第一。“云花”畅销全国,占70%以上的市场份额,并出口到40余个国家和地区,部分花卉新品种已在欧盟注册、推广。斗南花市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的花卉交易集散市场,是全国乃至亚洲地区的花卉定价中心。

云南已成为亚洲重要的花卉育种中心和种苗繁育中心。自2004年云南省首个自主培育的玫瑰新品种“冰清”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以来,到2020年,全省累计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新品种408个,约占全国授权花卉新品种的半壁江山,引进推广新品种600余个,新品种引进及自主研发数量居全国第一。2020年,通过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交易的专利新品种超过140个,专利费收取达到2500万元以上。通过自主研发、引进吸收、专利保护等多种方式,已具备生产60%以上花卉品种的种苗生产能力。

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动了群众增收。20年间,全省从业花农从7.6万户增加到20万户;花农合作社从103个增加到了499个,全省花农收入达42亿元、翻了两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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