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导报官网
  • 地方动态/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地方动态 >
  • 北京:登记注册“不见面” 本市“确认制”登记企业突破一万户

北京:登记注册“不见面” 本市“确认制”登记企业突破一万户

来源:北京日报发布时间:12-11
分享到:

原标题:登记注册“不见面” 本市“确认制”登记企业突破一万户

自9月1日起,本市自贸区内的内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可自主选择适用确认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改革政策施行3个月以来,本市通过确认制办理登记业务的企业突破10000户。

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是全新升级的便利化登记新模式。市场主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自主承诺,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即时确认。202291日起,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自贸区内的内资公司制企业法人(上市公司除外)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业务时,可自主选择适用确认制模式进行登记。这一改革让登记注册的办理方式更便捷、申请材料更精简、公示信息更充分、监管服务更精准。改革政策施行3个月以来,本市通过确认制办理登记业务的企业突破10000户。自贸区新设企业4549户,同比增长10.84%20221月至202211月,全市新设企业23.10万户,同比增长7.36%,创近五年同期最高水平。首都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改革成效初显。

确认制突出“不见面”服务模式,申请方式更便捷。企业可登录“e窗通”平台,在线填报、一键承诺、全面提交,完成确认制登记申请,无需线下反复跑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动一动手指即可完成登记确认全流程。登记机关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公布了登记材料清单、确认制承诺书等格式文本和章程等参考版式,供申请人下载、参考,以规范化、智能化保障“当场办结、即时办结”,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确认制着力构建了“以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为基础,以形式审查、结果确认为准则,以信用监管、违诺惩戒为保障”的市场主体登记体系,申请材料更为精简。选择确认制办理登记的申请人,可通过提交承诺书的形式,省去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文件等过程性、自治性材料,进一步精简了登记申请材料,为申请人省时间、减压力,从而便利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张楠)

本网责编:赵廷举

本网编辑:赵金霞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