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导报官网

八部门:启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来源:新华社发布时间:12-13
分享到:

原标题:八部门:启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12月12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我国将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提供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要优化创业环境,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通知强调,要培育创业主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强化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同时,建立公共创业服务标准,构建一体化服务机制,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对重点群体创业进行分类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补贴。

在创业政策扶持计划方面,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行电子化审批,简化担保手续,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在金融产品助力计划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服务,加大贷款投放,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通知提出,政府投资的创业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引导创业载体改造升级,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创业载体交流合作,为重点群体与创业资源搭建资源整合平台。

此外,允许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服务专区,动态调整服务大厅开放时间,免费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服务设施,科学规划布局零工市场。(王优玲 姜琳)

本网责编:赵廷举

本网编辑:赵金霞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