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区试点开展“交地即交证”改革 土地交付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
原标题:多区试点开展“交地即交证”改革 土地交付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
3月3日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获悉,本市率先在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和经开区试行开展“交地即交证”改革,符合条件的用地单位可一站式办理土地交付和不动产登记,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办证时间。
根据《“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在土地交付时已完成地籍调查且用地范围未发生变化,已缴清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符合土地交付及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供地项目,用地单位在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可自愿选择“交地即交证”服务。完成登记准备工作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于当日完成审核登簿,并向用地单位核发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或邮寄不动产权证书。
朝阳区作为试点地区,已完成全市首例“交地即交证”项目办理。该地块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期)PF-4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权利人为北京建保常筑置业有限公司。与开发企业主动沟通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确定该地块符合“交地即交证”办理条件,登记、储备、利用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提前介入、全程帮办。在企业接收土地后,不动产登记部门第一时间完成地籍调查及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实现土地交付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开发企业表示,“交地即交证”的创新模式极大降低了企业等待成本,有助于项目早开工、早投建。
据悉,按以往流程,用地单位竞得地块后,需在履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价款和税费等手续后,才能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新模式下,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向前延伸至土地供应环节,将原来土地供应之后再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串联”办理流程,变为同步并行办理。通过数据共享,土地供应部门可将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等材料,通过信息化部门共享至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无需用地单位重复提交。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表示,“交地即交证”改革在多区试行开展,鼓励本市其他区参照执行。下一步,本市还将推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网办平台,为用地单位提供在线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服务,进一步便利企业办事。(陈雪柠)
本网责编:赵廷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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