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00余吨!朝阳警方破获这起大案!
截至目前,已有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辽宁省凌源市松岭子镇境内一个用彩钢瓦围起的大院内,大量不同品牌、不同类型的化肥被整整齐齐地堆放在里面,这里便是王某某经营的农资经销处。眼瞅着春耕在即,农户们开始为播种做准备,化肥也进入了销售旺季。每天都有众多顾客,络绎不绝地从四面八方前来选购产品,一袋袋化肥被人们搬上车运往凌源各地。
就在王某某忙前忙后地接待顾客时,朝阳市公安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销处进行突击检查。工作人员对院内存放的各个品牌、批次化肥,逐一进行抽样。按理说,王某某已有十几年农资销售经验,对于这样的执法行动,应该很熟悉,可此时的他,却神色慌张,好像在担心着什么。
“经专业部门鉴定,我们当场抽样的7种化肥产品中,有5种都是不合格产品。而后,我们在王某某的经销处内,总计发现不合格化肥达到300余吨。”一名办案民警回忆说。
时间回溯到今年年初,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销售不合格化肥的重要线索,经过一段时间的暗中经营,民警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王某某及涉事企业,并将该案指定前进公安分局依法查处。
事关农民们的切身利益,前进公安分局闻警而动,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争分夺秒展开调查工作。民警第一时间深入王某某的经销处周边暗中走访,很快便摸清了王某某的相关情况。
民警们看到,王某某的经销处在当地规模相对较大,平时除了正常零售外,其下面还有多个分销商经常过来进货。每一袋售出的不合格化肥背后,都是农户们即将蒙受的经济损失。于是,专案组研究后,便有了这一次“特别的”联合执法行动。民警跨省追击 多名涉案人员纷纷落网
3月15日,恰逢“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公安机关正式对王某某销售不合格化肥立案侦查。民警们夜以继日对所有掌握到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3月24日,在掌握充分物证后,决定实施收网。专案组依法将王某某传唤至前进公安分局,此时,难以抵赖的王某某,如实交代了销售不合格化肥的犯罪事实。
在此期间,民警们兵分两路,分别赶赴位于河北省两地,将为王某某供货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嫌疑人张某某、包某某相继抓捕归案。面对审讯,二人均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警方掌握到,为获取不法利益,张某某抱着侥幸心理,承包了一条化肥生产线,而后大量生产不合格化肥,并销售给王某某。包某某同样也是在利益的趋势下,生产不合格化肥销售给王某某,赚取“黑心钱”。
“这些不合格化肥的总养分含量不达标,将直接导致产品不能满足农作物的生产需求,造成作物减产或品质下降。”该名办案民警说,随着侦查工作的继续进行,随后,一家位于我省某市的化肥生产企业,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民警调查发现,该企业曾将没有合格证、质检报告的不合格化肥,出售给王某某。3月31日,公安机关将高某某、宋某某、冯某某3名涉案人员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朝阳公安紧盯案件线索,缜密侦查、一查到底,经不懈努力,抢在春耕之前,力破该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农户们的切身利益,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