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助推“三农”发展步入快车道
近年来,宁远县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县“三农”发展步入快车道。
全面建立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
全县在摸清家底、确认成员身份、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各类资产台账和数据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迅速出台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积极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收益分配“红利化”,监督管理“规范化”,流转交易“市场化”,为“三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县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4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亿元,非经营性资产43亿元,集体土地面积359万亩,林木1422.3万立方米,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792243人,建立集体经济组织410个。
狠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
全县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工作重点,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出台《宁远县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排查清底,逐村建立管理台账,实现“一村一档”。
坚持惩防并举,实施分类逐项整改,对没有登记入账、长期借出、违规租赁转让、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期限过长、租金偏低、拖欠承包费等问题进行调整变更和追缴;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重点问题整改清单,限期交办整改;对整改不及时、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和诫勉谈话。同时,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用好巡察利剑,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全县已排查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7个,问题合同3967份,涉及金额3019.13万元,已退回不合规发票60笔、整改合同3630份,收缴发包合同欠款123.9万元,发现问题案件线索58件,立案38人次,处分30人,移送司法2人,收缴违纪资金186.82万元。
多措并举打造强村富民新引擎
利用改革成果,在强村富民上下功夫。构建管理新型模式,坚持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驾马车”并进齐驱,构建“两委一社”新的乡村治理模式;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多元化发展集体经济,实现持续收益;推进人居环境治理,大力实施空心房整治;鼓励能人返乡创业,引领百姓致富;搭建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带活农村产权交易;探索建立融资服务体系,为农村发展“输血”。
近年来,全县新增流转土地14.1万亩,稳定流转土地56.7万亩,形成了20万亩优质稻、20万亩油茶、10万亩烤烟、110万头生猪、1000万只肉兔等规模优势产业;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1137家,成员达9.85万人;吸引600余名返乡优秀人才回村创业;拆除旱厕、空心房1.8万座140万平方米;建行宁远支行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授信和发放贷款3.8亿元。(欧初旺、宋桐青、陈维新、张中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