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迅速建立“五个一”驻村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受灾镇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指示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立即组成工作队逐村开展工作的调度令》(第二号)及牡丹江市关于防汛救灾工作安排部署,海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全市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工作驻村领导小组,联系乡镇市级领导统筹重点村灾后重建工作,以保障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帮扶脱困为目标,通过建立“五个一”驻村工作机制,迅速启动全市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工作。
派驻一支帮扶队伍。受汛期和台风影响,海林市部分村屯受灾较为严重,为迅速启动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工作,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党员干部驻村工作机制。本次驻村帮扶工作覆盖全市8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其中重点是受灾较重的14个重点村和24个一般村。为做好相关工作,集中抽调了市直单位重点培养且具有丰富基层经验、掌握群众工作方法的党员干部,共派驻人员202人,组成38支驻村工作队,驻村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建立一本灾情台账。海林市结合农户受灾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海林市受水灾情况统计台账 》,围绕受灾农户、受灾人口、房屋受灾情况、种植及养殖业受灾情况、农业生产设施受灾情况、转移安置情况、基础设施受灾情况等六个方面,逐村逐户开展排查登记。
落实一体救助保障。针对农户受灾情况,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细化工作举措,按照“五有”要求,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截止8月14日,38支驻村工作队累计帮助受灾农户解决米面640袋,粮油320桶,矿泉水、方便面等生活物资2370箱。
宣讲一套救灾政策。驻村工作队向受灾农户宣传转移人口紧急期灾害补助资、因灾遇难人员补助、转移人口紧急期后还没返回的,过渡期生活补助、受灾群众一次性冬春生活救助、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等一系列赈灾济困的救灾政策,让受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形成一个组织体系。海林市建立了驻村工作队受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同级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工作机制。驻村工作队的成立,极大充实了镇村救灾帮扶力量,工作机制的建立为市、县、镇、村四级抓帮扶奠定了坚实基础,形成了强大合力。
(杨喜庆)